一、财产范围:
被执行人辛健所有的位于临朐县五井镇东大河村驻地的园林苗木一宗(钢结构车间除外)。
二、变卖价格:
按第三次流拍价3363100元的价格整价变卖。
三、变卖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四、竞买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院立案庭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3万元,办理登记手续。咨询、查阅资料,查看标的现状。(保证金交纳账号:临朐县人民法院,账号154428010400002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朐西坦分理处。)
五、变卖方式:
以最先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交纳保证金并在一周内支付全部价款的申请竞买人为买受人。
联系人:袁华新
地址:临朐县龙泉路32号。
二0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