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学报废设备拟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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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报废设备拟处置公示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及《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校国资字[2017]10号)的有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核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无维修价值,且单价在50万元以上3台设备作报废处置,共计原值243余万元。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2日前向纪委监察处或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纪委监察处电话:88661853
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027-88662622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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