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道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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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昌华街道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荔财规〔2021〕2号)的相关要求,我街清理出一批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并经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同意进行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详见清单)。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公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3日),向荔湾区昌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1722929)反映。
附件:昌华街道2026年报废固定资产公示清单.pdf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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