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波形护栏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6 有效期至:2018-01-22 浏览次数 35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波形护栏主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致: 各供应商
1.招标条件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工程 所用  波形护栏主材 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为PPP项目,甲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项目公司由首发集团与中交方(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组建,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合同额为33.86亿元。2018年6月30日具备开通运营条件。项目西起通州区渠头镇,东至通州区西集镇。路线全长27.66公里,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 小时,含桥梁21座,通道3座,圆管涵3道,盖板涵2道,涵洞6孔,路基工程(不含互通)约11.87km 。
本项目建设工期初步拟定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波形护栏主材,本次波形护栏主材招标分为4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2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4.3.1条相关要求。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4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5生产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护栏主材包件进行投标,根据投标人的供货及履约能力确定多个中标的包件数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开招标时初始注册时推荐单位应是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已注册的单位应增加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合作单位),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招标单位对报名参加竞标的法人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4.2.2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操作购买,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3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安慧支行
账    号:11050186360009666888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及时将付款凭证扫描件(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备注“首环高速波形护栏标书费”)发至招标单位联系人邮箱919822731@qq.com,经招标单位联系人更改网上购买状态后方能下载标书。
4.2.4成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6日至1月22日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月30日9时前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6. 开标及评标时间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6.3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大路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莹莹            
电    话:15661016504        
电子邮箱:919822731@qq.com 
公司基本资料
  • 北京首都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孙莹莹
  • 联系方式: 1566101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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