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南区财字〔2017〕124号)要求,现按规定将我区万顷沙中学校舍及其教学楼前名人头像等固定资产(资产合计4,513,000元,详见附表)进行报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我局财务基建科反映。
附表:南沙区万顷沙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明细表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9年03月11日
(联系人:张立莉 ;联系电话:020-39053112、邮箱:578479645@qq.com)
相关附件: 南沙区万顷沙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明细表.xls